让信用监管贯穿公共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公共信用平台

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世勤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信用内蒙古”上线以来,已经建设成为内蒙古信用信息汇集中心、交换共享中心和信用大数据应用中心,接下来,将进一步发挥信用的市场监管效能,通过各种方式为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和社会治理提供优质服务,让信用监管贯穿公共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全过程

“信用内蒙古”通过建立全区自然人和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全区所有社会主体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截至2020年6月底,网站共汇总全区466万市场主体、3.1万机关事业单位、2.4万社会组织、2008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共计2.1亿条,为全区信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通过建立全区信用“红黑名单”,有效震慑和打击失信行为。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平台共整理全区“红名单”信息7729条,“黑名单”信息9.7万条,并且实现动态更新。作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内蒙古发改委十分重视信用“红黑名单”,2017年将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对接。截至2020年5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调取28969个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其中,被相关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有2052个,被纳入全国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有197个。此外,根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采取了不同的限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彰显了信用监管的价值,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社会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接下来,内蒙古将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共享、信用评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的市场监管效能,通过各种方式为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和社会治理提供优质服务,让信用监管贯穿公共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全过程。据介绍,“信用内蒙古”网站是“信用中国”网站在内蒙古的省级节点,是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社会公众的服务窗口。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号:京ICP备888883号 电话:010-5338151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