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实施“大数据+社会信用”等大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公共信用平台

记者从河北省工信厅了解到,河北将实施“大数据+”工程,推动大数据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医疗健康等行业领域融合应用。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提升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服务能力。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大数据+社会信用。打造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完善社会组织、企业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公共信息归集共享,形成覆盖省、市、县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

大数据+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对企业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公示企业信用信息,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大数据+政务服务。推动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冀时办”在全省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

大数据+智能制造。促进钢铁、装备制造、化工、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大数据应用,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到2022年,培育40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

大数据+电子商务。以石家庄、唐山、雄安新区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数据共享,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数据+医疗健康。推动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县-乡村’三层应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省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创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医院,到2022年,建立15家以上互联网医院。

大数据+民政。推动全省民政一体化云网建设,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广域网、省市县乡四级云视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两平台”“三库”建设,深化智慧民政大数据应用。

大数据+社会保障。推动省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业务资源信息库,面向全省提供综合查询、分类比对、分析挖掘、监测指挥等信息服务,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保障业务精确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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